浙江省散文學會會費收取標準及管理辦法
來源:
浙江省散文學會
| 時間:
2015年12月31日
根據《浙江省散文學會章程(草案)》和社團財務工作的有關規定,為規范做好會費的收繳、使用和管理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會費標準
團體會員:每年會費為2000元;
個體會員:每年會費為50元。
凡是省作協會員的散文學會會員,不需重復繳納會費。
二、繳納時限
每年3月份為團體會員、個人會員繳納會費時間。新入會的,上半年入會者繳納全年會費,下半年入會者繳納半年會費。也可以一次繳納五年會費。
三、繳費辦法
團體會員可通過銀行轉賬,也可以直接使用支票到秘書處繳納,學會開具發票。學會地址:杭州市石橋路279號經緯國際創意園8幢D座,帳戶名稱:浙江省散文學會。
個人會員,可通過銀行直接轉至協會帳號,也可匯款或現金繳納,協會開具票據。
四、會費使用
收繳的會費,嚴格按照協會《章程(草案)》規定用途開支,不得挪作他用。
五、會費管理
會費由秘書處具體負責管理,學會法人負責經費開支的審批。會費接受省作協和有關機構的審計和監督。
財務人員應對會費收繳和財務支出情況形成財務報表,按時向會長報告。秘書處每年應向常務理事會報告一次開支情況,接受監督。